购房合同需约定:当事人姓名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款确定、付款方式及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其他法定或约定事项。
法律分析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分别有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其他法定或约定的事项。
拓展延伸
购房合同中的关键细节和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中的关键细节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基本信息(如面积、楼层、户型)、房屋所有权归属、购房款项及支付方式、房屋交付时间、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维修责任、物业管理等。此外,购房者还需注意合同中的隐含条款、免责条款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如有疑问,可请律师或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和咨询,以确保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自身的利益。
结语
购房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许多关键细节和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合同中需要约定的事项包括当事人信息、房屋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款确定方式、交付使用条件等。购房者还应关注隐含条款、免责条款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确保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