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现象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治理乱停车的问题,助力全县“城市更新十大专项行动”,现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党员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章守则我先行,文明停车“讲秩序”。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划有标线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内,并做到“按位、顺向”停车。
二、规范意识我树立,文明停车“不添烦”。自觉按泊位停放车辆,不超出泊位线以外停放,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车辆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侵占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不在道路拐弯处停车;临时泊车不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前后50米的地点停靠,临时泊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三、自觉践履我参与,文明停车“我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引领者、志愿者、践行者。对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大力宣传车辆有序停放、规范停放、文明停放,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先行者。
四、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上车系好安全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将“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牢记于心。
山丹是我家,交通安全靠大家。共建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全县每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责任。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广大党员干部更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摒弃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陋习。让我们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文明、规范、有序停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新山丹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