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的,但是需采用书面形式,且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三十一条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