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财产这样分配:1、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婚前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平分。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