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机关刑事拘留后,不一定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的强制措施,在查明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后,就可以解除强制措施,或者经人民判决认为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也会宣告无罪。
一、取保候审应该怎样才可以无罪
取保候审取得无罪的结果主要出现在以下两种情况:
1、取保候审后,机关继续调查取证,发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因此没有移送审查起诉;
2、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机关调查取证结束后移送起诉,但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决定不起诉。
取保候审与最终有罪无罪无关。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最终有罪无罪取决于的审判。取保候审是指机关、人民、人民等司法机关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向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具保证书,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确保其不被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二、刑事案件撤案后是否对自己有案底
如果已经被机关、人民撤销的,是不会有案底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
三、对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以下五种:第一、拘传。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第二、取保候审。指机关、人民和人民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第三、监视居住。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第四、刑事拘留。指机关和人民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第五、逮捕。指机关、人民和人民,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