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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免分可以处理别人的车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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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学法免分是针对的车主本人,经过实人认证之后才可以进行学习和考试,通过之后消除本人名下的汽车的非现场罚单,不可以处理别人的违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学法免分是针对的车主本人,经过实人认证之后才可以进行学习和考试,通过之后消除本人名下的汽车的非现场罚单,不可以处理别人的违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学法免分,就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本市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经学习、考试合格后,可以对记分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免记分处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多减免6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各级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各级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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